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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 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引眾怒! ][ 民視新聞 ][ 2013/5/2 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happ682    時間: 2013-5-5 01:00 PM     標題: [ 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引眾怒! ][ 民視新聞 ][ 2013/5/2 ]

本帖最後由 happ682 於 2013-5-7 05:36 PM 編輯

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爐渣業者陳啟祥6300萬元,不僅因為輕判引起民怨,更讓民眾憤怒的是,法官認定,林益世只需要被沒收追繳沒收4880萬元,未來,他可以聲請發還1420萬元,各界一片譁然,有立委嘲諷說,這擺明就是跟民眾說,以後民代都可以收受所謂的「喬事費」。

林益世獲知判決結果,雙手交叉擺在胸前,還對著妻子彭愛佳,手舞足蹈起來,因為法院審理林益世案,推翻特偵組貪污罪,求處無期徒刑的見解, 只輕判他7年4個月,難怪林益世臉上,藏不住得意的笑容,不僅如此,根據法院的判決,林益世用恐嚇方式來喬合約,部份酬勞3300萬元,加上林家人保管箱中無法交代來源的1580萬元現金,這兩筆合計4880萬元,才是不法所得,需要沒收,換句話說,扣掉林益世之前收受的6300萬元,林益世竟然可以拿回1420萬元。

藍綠立委不滿,網路上更發起「台北地院,我呸!」的活動,內容說,林益世的判決讓大家太失望,如果大家有同感,請一塊呸,才半天時間就有7000多個人按讚林益世輕判,引發軒然大波,現在他又可以拿回1400多萬,各界不滿的情緒已經累積到最高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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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益世貪污案..一刀未剪完整公布內容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v/JKWlMDjLJKA&feature=share
馬的愛將014貪污案,法官的判決,實在真的匪夷所思
除了收到6300萬元不算貪污,他還可以領回1420萬元
真是難以想像,這樣真的合理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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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內容 (2013-5-7 05:35 PM):
補充林益世貪污案完整版本,一刀未剪版本..
作者: kmarstar    時間: 2013-5-5 01:11 PM

K黨和法院要這樣硬幹! 人民又不像歐美國家會大幅走上街頭抗議!連泰國都不如!

這件事就是看看水溫啦!人民反應不激烈!大概就這樣定案了吧!


作者: UKSAS101    時間: 2013-5-5 01:40 PM

我沒政治立場~如果這樣判
是不是所有貪汙罪的人都要重新定論啊!~
這樣才公平阿~
台灣司法真的很丟臉~難怪無法與世界接軌!!!
作者: circus_ast    時間: 2013-5-5 01:40 PM

黨政無敵,聽說他還想拿回6300w呢
作者: right    時間: 2013-5-5 03:03 PM

法官可以自由心證+立法院可以修法,是國民黨VIP黨員的最強王牌啊
現在連貪污都可以被合理化了
作者: neo869054    時間: 2013-5-5 03:25 PM

希望益世兄可以早點領回那筆錢
這樣有助於民怨累積速度更加快速

作者: crd2580    時間: 2013-5-5 03:58 PM

民視的新聞向來對國民黨只報負面,這篇亦同,真實狀況是要三審定讞而且判決都一樣,
林益世才有可能聲請領回,現在才一審,後續如何還很難說......
作者: 窮的只剩下錢    時間: 2013-5-5 04:15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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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uaz896    時間: 2013-5-5 04:1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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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brian9    時間: 2013-5-5 04:19 PM

法院的判決  不服可以上訴  這是社會科 一般常識吧

有志氣的網路民眾  應該是去找 起訴林益世的高雄 檢察官

不是到網路上  鼓譟 起鬨,  跟民進黨 20~30年前  任意上街暴動砸店無異

有進步嗎?  民進黨?  有進步嗎  台灣民眾?

蓄意鬧事的  就冷靜看他的手腳吧
作者: jackal681109    時間: 2013-5-5 04:51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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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重劍殤    時間: 2013-5-5 04:54 PM

果然一定沒事情 最後還是一樣慢慢的放走他的
就看到最後就能知道
作者: fastenone    時間: 2013-5-5 05:04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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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uncb    時間: 2013-5-5 05:25 PM

看來馬英九後繼有人了

國民黨的下屆總統大選, 就看益世兄的了
作者: 4457ab    時間: 2013-5-5 06:33 PM

哈哈哈,歡迎貪汙,鬼島垃圾政府萬歲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3-5-5 06:35 PM

怒有什麼用?油電雙漲民眾不是也怒?怒了半天還是騜的天下zzz
作者: rabe    時間: 2013-5-5 08:41 PM

本帖最後由 rabe 於 2013-5-5 08:41 PM 編輯

這法官真的是...

我合理懷疑他應該收了好東西

抑或是她也有黨證??
作者: 星月少主    時間: 2013-5-5 08:46 PM

鬼島可以改名了
改叫石器時代好了
滿街的恐龍
而且教育水準越高出恐龍率越高
作者: qazzxc963    時間: 2013-5-5 08:48 PM

怒有用嗎?我們繼續等待三審定讞吧
如果還是繼續7年X個月還是更輕台灣司法可以去死了
這樣K黨黨證會水漲傳高耶

假使法官受到高層施壓能服從這種廢物法官也沒屁用了
也可證明有黑手在後面搞鬼
作者: sakusasun    時間: 2013-5-5 09:01 PM

以前鬧得沸沸揚揚的紅衫軍,現在怎麼都不出來了
那麼安靜~  原來說的反貪腐,只是作秀一場
作者: firesom    時間: 2013-5-5 09:5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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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agic1805    時間: 2013-5-5 10:08 PM

會憤怒是正常的,
畢竟六千多萬可以拿回一千多萬,
幾乎是五分之一的金額了,
還真是好賺了,
關七年多還有一千多萬的收穫,
真是好賺阿!!!

作者: k58806035    時間: 2013-5-5 10:13 PM

反正法院是K黨開的新聞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了
台灣的司法已經走到可悲的地步
保障壞人  好人倒楣
就是這樣
沒有是非黑白的社會
台灣還有未來嗎?
作者: 3542    時間: 2013-5-5 10:14 PM

說法很奇怪

不過說真的,政治獻金和賄賂常常被混一起
請託和關說也是一樣
作者: suck5566    時間: 2013-5-5 10:28 PM

既然大眾都不接受司法的結論
那為何不群起用民粹的方式來審判他呢?
作者: roshifa0000    時間: 2013-5-5 10:31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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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f007520    時間: 2013-5-6 01:36 PM

這法官真不知道在想什麼,
是收了什麼東西嗎
還是說真的沒有判決能力。

臺灣這種貪污 詐騙的事情層出不窮,
法律真的一點約束力都沒有。
反而是給了一堆助力。

但前提是要有國民黨黨證XD。
作者: dsn    時間: 2013-5-6 01:53 PM

陳水扁貪汙圖利自己,馬英九執政更甚,把台灣變成世界一級貪腐國家,勞工被政府霸凌而絕食,淒風苦雨在街上跪求政府,一個國家變成兩個世界,整個政府毫無執行效率,貪汙也無罪,整個國家完全空轉,沒有是非正義,顛倒是非黑白,政府官員乃至軍公教道德淪喪,台灣未來堪憂矣...
作者: vicking1110    時間: 2013-5-7 05:5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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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anterry    時間: 2013-5-7 06:44 AM

果然是小馬哥的愛將...貪污成這樣...竟然無罪...還可以拿錢回來
國民黨果然還是很黑...
作者: 寂靜之秋    時間: 2013-5-7 07:03 AM

還能說什麼呢
擺明就是說有事找我喬(不過要給費用

作者: 楓宗一郎    時間: 2013-5-7 08:32 AM

拜託   D黨趕緊動員民眾上街頭 還有  
D黨趕緊動員修法   把公務員貪污或是收受不當利益的的法條定的更嚴謹  更清楚
不要只抗議  抗爭  挑起對黨的仇恨  然後沒有實質作為了
作者: hsiao0515    時間: 2013-5-7 09:37 AM

「台北地院,我呸!」,個人覺得整個司法界
已讓人看清了一個定律,法官面前好好認錯
如果加上同一陣線的,那自由心證早就判好了!
作者: ericeric2007    時間: 2013-5-7 11:1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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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AMN25    時間: 2013-5-7 04:46 PM

法辦法,台灣法官太多隻恐龍了,我們還能怎麼辦呢?
作者: asdduz    時間: 2013-5-7 09:37 PM

有張黨證好威啊..有需要的話打這隻電話...   
作者: huatsung01    時間: 2013-5-8 12:04 AM

這種事又不是第一次發生,從屏縣長伍澤暗元被判無期徒刑競然還可以選立委後,以知的國民黨換犯貪明確,卻被輕判或以各種方法逃避刑罰的都不下於8人了!這證明台灣的法院自古就是國民黨它家開的。特此警告!想貪,想從事非法者,請先加入國民黨!否則案發!操家滅族!
作者: myluky    時間: 2013-5-8 08:5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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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fall_sky0709    時間: 2013-5-8 11:4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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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j12240522    時間: 2013-5-8 11:21 PM

200塊的投資報酬率好高
作者: 無限六輪迴    時間: 2013-5-9 07:48 PM

貪汙 錢還可以拿回去!?
看他笑成這樣 讓人真的很火大
作者: jh30113    時間: 2013-5-9 08:12 PM

[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引眾怒]
→貪這麼多居然還能拿回1420萬?
真搞不懂是哪個烏龍法官判的結果?
照理說要槍決但輕判就已經不合理
居然還能拿回1420萬會不會太扯了?

作者: 41JTJ    時間: 2013-5-9 11:3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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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abbie    時間: 2013-5-10 01:32 AM

反正才1審 還沒定讞 還有好戲可看

話說民進黨又在自尋死路
陳菊想要讓陳水扁恢復黨籍
難怪國民黨在爛 都還是比民進黨好 兩黨都在比爛
只是民進黨技高一籌




作者: drummary1    時間: 2013-5-10 09:0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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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yjc1988    時間: 2013-5-10 09:03 PM

本帖最後由 yjc1988 於 2013-5-10 09:18 PM 編輯

根本球員兼裁判.........

話說利用法律漏洞犯罪真的是垃圾

法律很難保護到真正的受害者

看到照片那附在爽的表情真的讓人火大

作者: style14975    時間: 2013-5-10 11:23 PM

原來政客這麼好賺哦ˋ那大家一起來汙錢好了ˋ反正人民的納稅錢本來就是被汙光光ˋ汙多汙少而已...
作者: ppttpptt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6:30 AM

光是行賄有罪,收賄無罪
就讓人覺得實在沒天理了
現在法官還要讓他拿回收賄的錢...............

作者: tgfm18yayawu777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03 AM

因為現在執政者是籃的

連腦袋都染了

很憂鬱阿
作者: 瑞克薩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08 AM

當初...放炸彈的那兩個...
不覺得他們放的地點是個大錯誤嗎?
第一次聽到貪汙貪到被告還可以拿回贓款的...
他們倆夫妻真的可以說是台灣歷史上最不要臉的貪官!!
作者: wert10202000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17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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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不夜˙天使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27 AM

黨證在手暢行無阻
還可以把錢拿回來
這就是台灣好地方
作者: drinknan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27 AM

這樣都不算貪污
哪每個貪污的都可以翻案了
作者: baba88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3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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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0329duck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38 AM

台灣真是個好所在阿
只有個藍黨證就天下無敵了
貪污也不士貪污
還可以退錢給你
作者: 醉猛虎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43 AM

「台北地院,我呸!」藍色無敵就對了啦!!!
作者: moung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47 AM

台灣人的言論往往帶有圖利自己顏色的政黨..而最該被檢討其實是司法判決這一塊呀...
看待判綠營人士貪污無罪的法官是正義?判藍營人士有罪的卻是輕判??
這些司法官有是否應該讓人民直接監督.檢驗而不被所謂當權者遭控..
又或是司法官因偏袒某方而做出自由心證之判決??
貪污..兩個黨都一樣爛..實在已經沒有誰說誰好誰不好了...
倡導司法應該獨立不受操控..但是又如何監督不令其貪污受賄?
這才是長久以來應該解決的問題??更不是某已經執政過一次的黨專門喊給鬼聽的假口號~~
作者: if8051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5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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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aech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53 AM

如果換作是我這個平民老百姓,業者會理我!?會給我6300萬台幣!?
因為業者認為我沒有實質影響力,卻認為林益世有實質影響力!
因此才肯給錢好辦事嘛!今天台灣的司法讓人詬病的地方,
就是時常同樣的事,會有因人而異的判決,明明簡單明瞭的事,
結果卻是南轅北轍!?判決當然要依法公平.公正,但重點是叫人心悅誠服嘛!
而不罵聲四起,怨聲載道!         
作者: HORI0508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1:5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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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harlesWhite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2:2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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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犬犬☆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1:05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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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0708stanley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1:0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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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ohnnys_74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1:08 PM

感覺真的好ㄐ喔


怎麼還可以拿回錢ㄋ
作者: strayant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1:22 PM

怎麼會這樣,法官收了不少紅包嗎,還是腦子失常了???
作者: bugbug777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1:2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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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楓葉的朱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1:2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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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o端木賜o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1:30 PM

哀  這種新聞根本就是給大家互砲用
底下一定一堆藍綠在吵架  然後無能馬總統 貪汙前總統就會出現
學學h板好嗎   感謝大大的分享
作者: ylctkkevin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1:47 PM

我覺得 首先要了解甚麼是貪汙罪
貪污罪指的是 公務員或仲裁者對於 職務 要求 期約 收受賄絡 或不正利益

當然林XX做的事 是滔天大罪
但台灣是法治國家 他所犯 法官認為不符合貪污罪的 構成要件
這是事實 我們無法改變 就算我們覺得多麼不公
我希望我們台灣人要理性
最該我們做的事 應該是 促進修法 或修法
以上是小弟的想法 沒有任何政治立場
作者: ryan886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2:01 PM

要求修改刑罰
貪污超過多少錢就死刑論
不然吸血鬼們一點都不怕
作者: qqqaaz112233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2:02 PM

國企領導多庸官,在位扎勢講廉幹。

工作再好球不頂,要想提干快送錢。
作者: frudia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2:34 PM

法官提出的理由實在是很站不住腳
而且跟扁案一比
公正性實在是使人懷疑
作者: sky22426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4:18 PM

還是應該回到法律層面來討論 不要流於意識型態才好
作者: l123654800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4:23 PM

說民營就步算貪賄? 放屁拉 如果沒利益關西 你送那麼多錢給一個陌生人花?
說沒罪的法官 腦袋的有洞
作者: qwerasd888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4:26 PM

從這故事告訴我們....若你有朋友或親戚是高官的話
盡量去嘞所  恐嚇  關說  當中間人.....
沒事沒事的....因為妳最後會被判 "無實質影響力" 無罪釋放
還可以拿回所有貪污的錢喔!!!!!!!!!
作者: tayse1205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4:45 PM

國民黨從古至今就是貪汙出名啊
陳水扁一家貪
國民黨不只是整黨都在貪、還是從建黨到現在都貪
當初就是因為貪而喪盡民心、敗給共產黨
現在倒是懂得榨乾台灣了
而且遇到自家醜聞只會拿其他事情來模糊焦點
連護航團的臉皮都跟執政老大一樣厚
讓這種黨執政真的是頗可悲
作者: 三缺一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4:47 PM

是不是因為014是某個政黨的人
所以可以有這判例
真是太爽了
作者: zxc411053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4:4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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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immy22141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4:4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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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uyinbei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4:5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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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ax499500238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4:52 PM

都已經確定貪汙了
還可以拿回一部分錢
這到底是什麼世界啊??
作者: erictank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5:56 PM

意思就是那三個法官馬上就要升官了哦
這社會真是變了,變成這樣也太誇張了吧
作者: kkc800000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7:53 PM

看他樂成這個樣子,法官大人有看見嗎?
作者: giboo84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08 PM

不合理的結果
不只是辜負期待
更是對守法者的傷害
作者: zxc82553041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23 PM

台灣的社會真的被高官搞出病了
貪汙還有辦法得到不法所得
真是夠厲害
夠明主阿
作者: m861212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27 PM

這樣對嗎 ?雖然人是貪心的 多多少少都會貪一點 不過既然都被抓到了就該全部沒收阿
這樣不就是在跟大家說 快貪汙錢可以拿到手上
作者: smile10740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31 PM

這樣是不是每個人都敢貪污啊?
反正還能收回一定的金額!
那就賭看看有沒有被抓到!!
作者: shark740810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3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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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qq701219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3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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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xd62808429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43 PM

果然黨證無敵,大家也趕快去辦一個,保證前途一片光明啊!

作者: dirrtyangel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4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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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esmond0309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49 PM

我們的司法是指懲罰好人的 不會制裁任何犯罪的人的...
作者: sa900335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5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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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60915g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8:59 PM

貪污還可以這麼囂張
台灣執政真的很扯
作者: sweater78917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9:10 PM

後面還敢上訴
想拿回全數勒
換個法官來判吧  
最好判決逆轉!!!!

作者: shiujaan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9:12 PM

這只是一審判決7年4個月
我想後面的判決比較重要吧
作者: juihua1028    時間: 2013-5-11 09:42 PM

台灣勞工真可憐
勞保快要倒了
還有要爭與權益而絕食抗議的關廠勞工
大家都很努力的在過生活
卻要看014這樣囂張
說真的~看不下去
作者: sbbych    時間: 2013-5-11 10:14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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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nelken321    時間: 2013-5-12 02:12 AM

只有是國名黨的  沒有甚麼是不可能的
作者: dante0106    時間: 2013-5-12 02:54 AM

真的不了解現在的那些高人們腦袋裡裝的是什麼?想的又是什麼?
貪污有理,無能有理,那還有呢?平民小百姓真正期望的政治清明到
底在那呢?是否不管是誰執政,都能如此理直氣壯心安理得的貪...
美其名叫勞務費,請問他們不領國家發的薪水嗎?????法律真的有給
他們這種權利嗎?還是法官昏了??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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